[规章制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4/25 0:00:00 作者:admin 浏览量:1296次
根据南京市校园管理指导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校园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安全防范措施,有专职保安人员,着装整齐统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安保装备达到全市统一基本标准。
2.学生宿舍、体育馆、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均应配置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灯光明亮,疏散通道畅通。
3.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上人屋面、走廊、楼梯、阳台等临空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室外高度不应低于1. 10米,室内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 90米。
4.学校有突发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道畅通。经常组织开展防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学校能严格落实《南京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逐条明确《学校安全管理手册》责任人,定期进行校园内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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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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