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4/28 0:00:00 作者:admin 浏览量:1287次
根据南京市校园管理指导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校园绿化要有规划设计方案,有专人负责绿化管理,有绿化管理制度。做到乔、灌、花、草配套,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2.乔木长势茂盛,树冠完整丰满,无枯枝,无伤残枝,无病虫害。
3.灌木长势旺盛,枝叶健壮,色彩多样,造型美观。无杂草、无枯枝残叶、无病虫害。
4.绿篱、球类植物修剪成型,层次分明,线条流畅,曲线丰满。无死株、无枯枝、无断枝、无病虫害。
5.草坪做到及时修剪,生长期无枯黄、无践踏损坏、无修剪残留草屑杂物、无病虫害。无黄土裸露现象。
6.植物应定期施肥。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春季);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开春、初夏);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3次(开春、初夏、早秋);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追肥不少于3次(春季、初夏、早秋);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月1次。
7.绿化配套设施如栏杆、座椅、小品、雕塑等整洁完好,无破损、污迹,景观池、塘内无淤积沉淀杂物,水质清透,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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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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