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江宁区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2/3 0:00:00 作者:蔡崇冰 浏览量:1294次
关于开展2015年江宁区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近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96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也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5﹞4号),为落实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形成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深入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加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评选及展示时间:2015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
2.展示活动征稿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
四、作品选送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此次活动。每所参赛小学可推荐硬笔组作品1~2件、毛笔组作品1~2件;每所参赛中学可推荐硬笔组作品1件、毛笔组作品1件。作品内容、作品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通知。
各参赛学校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寒假进行创作,开学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校级评选和展示活动。各参赛学校推荐作品时要准确填写《“墨香书法展示”活动选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作品原件及登记表报送至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308室。
五、作品展示
区教育局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遴选若干优秀作品报市教育局宣德处参加评选与展示活动。
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doc
江宁区教育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