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宣传]关于转发区纪委《在全区开展廉政杂文暨小小说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6 10:35:41 作者:无 浏览量:981次
关于转发区纪委《在全区开展廉政杂文暨小小说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区纪委发《在全区开展廉政杂文暨小小说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涌跃投稿,稿件发送至局监察室邮箱(rskxjl@sohu.com),征文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各中学至少上报教师组、学生组各一篇,其它学校、幼儿园至少上报一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2年4月5日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在全区开展廉政杂文暨小小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纪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纪工委(纪检组),区各直属单位党工委(党委、总支、支部)、纪工委(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切实推进全区廉政文化建设,运用杂文、小小说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讴歌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勤廉先进典型,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廉荣贪耻”社会风尚,根据市纪委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廉政杂文暨小小说征文活动,征集一批优秀廉政杂文、小小说作品,参加“一品青莲”首届南京廉政杂文、小小说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以“弘扬新风正气、抨击不正之风”为主题,运用杂文、小小说的形式创作作品。
二、征文要求
1、文章要围绕主题、观点鲜明、逻辑缜密、语言精彩、文风朴实,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篇幅一般限于1000字之内,个别作品篇幅适当放宽,但不超过1500字。
2、征文时间自2012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截止。请各单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纪委宣教室(投稿邮箱:jnjwxj@sina.com,并在作品上注明作者姓名或笔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3、设纪检组织的各单位须报送廉政杂文或小小说两篇以上,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报送。
三、相关事宜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撰写一批质量高的廉政杂文和小小说,参加征文活动。
2、征文期间,区纪委将在《宣教月参》、江宁纪检监察网等开设专栏,选登优秀作品,并积极选送参加全市大赛,届时大赛评委会将通过初评、再评、终评的方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优秀作品还将结集出版。同时,市纪委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金陵瞭望》杂志、《金陵画报》杂志、紫风网、《南京日报》反腐倡廉专版、《南京作家》杂志专栏上择优刊登。
联系人:吴骏昌、柏寿宝 电话:52181834
江宁区纪委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