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5/5/14 10:12:42 作者:10055 浏览量:1976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和全面普及,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开展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于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对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就心理健康工作的途径与方法、组织实施提出了科学具体的要求,各区和学校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指导纲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切实有效地实施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明确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教育部印发的《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重点是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设置了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的具体教育内容。各中小学要结合不同类型学校实际及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科学有效有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指导纲要》的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每两周1课时。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心理状况实际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各学科教学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心理咨询室要积极开展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活动,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大力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和中小学要根据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原则上应当具备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活动的需要配备。各区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进行轮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鼓励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和学科任课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市级心理咨询员等资格培训认证。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区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以贯彻《指导纲要》为契机,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认识问题、课程开设问题、师资配备和培训等问题,大力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和全面普及。
南京市教育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