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15:41:23 作者:吴明亮 浏览量:11751次
关于转发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现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通知》(宁教电[2017]15号)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此项活动。
附件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通知》(原文网址http://www.njedu.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770070)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3日
附件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
宁教电[2017]15号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提高一线教师微课设计与制作能力,推进优质微课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经研究,决定举办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暨学科教学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旨在创新教师研修形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同时,利用竞赛的形式探索资源建设的新模式,选取美术学科作为试点学科。 二、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均可参加本次竞赛。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评比的方式。2017年9月20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上传作品。登录平台与上报作品的方法以市电教馆后续文件为准,有关活动的具体操作要求将以补充通知和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布置。 三、竞赛组织 成立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统筹、指导本次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区电教中心或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确定1名本区竞赛活动的项目负责人,各直属学校也请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方便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请各区、市直属学校于9月10日前填写“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270996706@qq.com。 四、竞赛管理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由参赛的同时,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署名最多2人(美术学科要求详见附件3)。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取消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向教师免费开放。 4.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的上传、评比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也是由平台根据规则自动产生。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各区、市直属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市教育局将组织学科教学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对各区及市直属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电教馆、市教研室联合颁发证书。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1,微课竞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5.今年本项竞赛将从美术学科入手,逐步尝试学科教学资源建设的新模式,市级评审将遴选优秀作品收入南京教育资源库,并向作者颁发数字教育资源入库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鹏,联系电话:84763549;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15951643047。有关竞赛活动最新信息,请关注“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cn)。 |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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